深圳流动人口超1500万 为户籍人口5倍
至2012年底,全市流动人口已达1532.8万。图为国庆期间,东门步行街人头攒动。(资料照片)通讯员 梁茂森 摄
昨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对《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审议。据悉,为探索出对流动人口管理的新路子,市有关部门正配合市人大,就居住证管理情况立法。
2012年发布的“社会治安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我市的公众安全感和公安工作群众满意度两项得分都位居全省前列。《报告》认为,我市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体系建设取得初步成效,但流动人口基数大带来的治安压力依旧很大。截至2012年底,全市流动人口已达1532.8 万,为本市户籍人口的5倍。据公安部门抽样调查,流动人口中约120万人无稳定收入,超过80万无业人员长期滞留深圳,犯罪嫌疑人93%以上为外来人员。
对此,市公安部门通过居住证制度落地,探索“以证管人”,我市现已累计办理居住证2015万张,赋予持证人的权益目前已达15项。从2010年起,我市着力开展与省居住证对接的协调工作。目前,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正积极配合市人大实施居住证特区立法,力争在不影响1000多万深圳居住证持证人权益的前提下,找到一条既能满足全省“一证通”制度要求,又符合深圳实际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路子,继续为全国积累经验。
同时,如何有效管理出租屋同样也是我市治安管理难题。据《报告》介绍,我市部分老旧“城中村”房租低廉,吸引大量无业或无稳定收入的人群聚居,往往成为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是“黄赌毒”、黑网吧、黑作坊、黑诊所及制假售假等违法犯罪的重要窝点。我市发生的刑事案件近一半与出租屋有关。公安部门拥有“管人”职责和执法手段,但缺乏专门力量参与管理。出租屋综管员承担基层管理事务达26项,且缺少刚性手段,“管屋”难到位,使得基础信息采集不到位,人员失控漏管问题突出,亟须对出租屋治安管理相关法规进行完善。【深圳商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