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今日起 B类驾驶证审验学习可网上预约报名了
据了解,去年全国实施“史上最严交规”—公安部123号令,规定了一是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12分的;二是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校车驾驶人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均要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实施一年来,前往深圳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中心参加各类交通安全培训的人员超过2.6万人,比2012年增长33.6%,其中参加审验学习共计18842人(其中B类驾驶人16788人,校车驾驶人2054人),因酒后驾驶、超速、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记分、扣证“回炉”学习的8318人。
为方便司机可以灵活地安排教育培训地点、时间,我市交警部门研发的驾驶人教育培训互联网预约系统提供了便捷的网上预约途径。据深圳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中心民警介绍,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以及校车驾驶人在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均可通过www.stc.gov.cn或各大队违例窗口进行预约报名。报名后,根据驾驶人互联网报名系统相关提示要求,需要参加培训学习的驾驶人要如实填写姓名、身份信息、手机号码以及准驾车型,累计积分等资料,根据提示进行预约大队教育培训室以及培训时间,完成后系统会自动推送短信,以短信内容确认参加培训。驾驶人也可到就近交警大队违例窗口进行现场预约。
预约成功,驾驶人须按预约时间准时前往培训地点进行签到,参加培训。签到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依次进行签到。交警部门提醒司机: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应本人亲自参加,凡发现冒名顶替的,一经发现将严厉制止并责令当事驾驶人本人重新预约,并列入重点驾驶人系统。教育培训期间,应自觉遵守授课纪律,积极参加交通安全教育的相关活动,根据公安部规定,审验教育时间不少于三小时。驾驶人在完成学习后凭各大队开具的《驾驶人审验教育记录表》到车管所审验业务窗口办理驾驶证审验业务。
如果是记满分、扣证学习,需要重新参加交通安全知识考试的,就不能通过网上预约,但可以就近通过各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预约。据了解,公安部123号令规定,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会被交警部门暂扣,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交警部门参加为期七日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学习。驾驶人参加学习后还得参加相关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