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晒出首张“食品安全黑名单” 17家企业上黑榜
晶报记者 朱晓蕾
老虎苍蝇这次一起打
本次公布的食品安全黑名单起始时间为2012年2月23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小组成立之日)至2013年8月31日。记者在这份黑名单中看到,不仅有“东海渔港(龙岗平湖凤凰社区)”、“新梅园海鲜城(车公庙工业区)”等“大老虎”,也有个体工商户,相应的处罚不仅有没收违法所得从18元到 10107元,还有从2000元到57万元不等的罚款或罚金,更有不少被判处6个月到3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我市虽然不是首个公布‘黑名单’的城市,但公布的数量还是较大的。”市食安局副局长陈建民解释说,今后只要检查发现企业应当列入“黑名单”,就将每月定期公布。
“对失信违法企业,就是要曝光于阳光下,促使广大商家自觉诚信经营。”陈建民还表示,公布“黑名单”也是为了引导消费者远离失信违法企业,保障饮食消费安全。
“黑榜”信息最长晒5年
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旦被列入“食品安全黑名单”最长得晒5年,期满后将转为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并移交档案部门管理。社会各界可以通过深圳信用网、@食安深圳微博和微信进行查询。
市食安局呼吁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和使用。比如一方面行政机关在核准登记、资质认定、年检年审、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示范推荐等活动中积极运用信用信息,另一方面,食品企业在相互合作与交易中可加大信誉审核,降低交易风险。
据悉,未来《深圳市食品安全管理员管理办法》将修订,企业的食品安全管理员一旦“上榜”,身份将面临注销。
专家声音
要防止换马甲重回市场
长期从事食品行业工作的周先生认为,“黑名单对于大企业或者知名品牌来说的确具有杀伤力,但对于一些并不知名的小商户来说影响不大。”他表示,“如果上了黑名单,完全可能在周边城市重新注册,换个名字就没有任何负担继续经营。”
深圳大学教授王庆国也有同样看法:“公布‘黑名单’是件好事,公开透明才能对不法分子起到威慑作用。但是这还不够,换了新马甲,这些企业仍旧可以有空间存活。”他认为,虽然全国许多地方都有黑名单制度,但由于并不互通,因而对于不法商家而言这样的诚信机制效果并不理想。深圳体制机制应该敢为人先,积极发动老百姓的监督作用,让黑心企业无处可逃,另一方面要加大处罚力度。
深圳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认为,在国外发生食品问题,企业将受重罚甚至破产,而依据我国《食品安全法》处罚太轻,违法成本太低,“其实这些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最起码也要判十年。”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