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认定高专人才4620人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第三次修订工作将启动,欢迎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据了解,我市在全国率先颁布高层次专业人才“1+6”政策以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成果丰硕,截至2014年底,我市累计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4620人。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庄瑞玉)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第三次修订工作将启动,欢迎市民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据了解,我市在全国率先颁布高层次专业人才“1+6”政策以来,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成果丰硕,截至2014年底,我市累计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4620人。
2008年9月,我市在全国率先颁布高层次专业人才“1+6”政策,包括《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及6项配套政策,以解决高层次专业人才住房、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和学术研修等“瓶颈”问题为重点,为高层次专业人才度身定做了一系列配套服务政策。截至2014年底,我市累计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4620人。其中,全聘两院院士12人,郭仁忠于2013年入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实现了本土培养院士零突破。政府特殊津贴专家903人(含国贴、市贴)。博士后设站单位187家,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609人。此外,“孔雀计划”海外引智成效明显,截至2014年底,累计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776人。
我市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在国内首创建立了一个多维立体式的人才评价认定新体系,操作性强、认可度高,随后国内多个城市相继参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说,评价标准以客观业绩贡献、能力水平为导向,改变以往人才“政府单一主体”评价状况,不唯学历、职称,综合用人主体评价、行业评价、社会评价和引入国际标准。如认定条款中,“国家科技支撑(攻关)计划项目负责人”体现了用人主体评价,“中国专利奖”、“中国青年科学家奖”体现了业绩评价,“鲁迅文学奖”、“中国IT年度人物奖”体现了行业评价,“若干外国国家最高学术权威机构会员(院士)”、“在Nature或Science上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者”则体现了国际认可。
评价标准清晰、可操作性强,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才通过自身的努力,只要达到评价标准即可获得认定,不掺杂任何人为因素,这点尤其得到专业技术人才的高度认可。用高层次专业人才的话说:“评价标准看得见、摸得着,知道了自己该怎么努力。我只要不断努力,就可能成为某个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不必求人。”
然而为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高层次专业人才认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发布机制,一般每一两年修订一次。该负责人介绍,目前执行的是2013年修订的认定标准,该标准实施近两年,许多情况发生了变化,个别标准可能已不再适应,因此市人社局启动了修订程序。
此次是2008年以来第三次修订,目前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时间约3个月,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7月底,各用人单位可收集、汇总本单位各类人才对标准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市行业、专业的发展状况和人才的需求情况,提交修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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